变更营业执照的面积需要的资料: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委托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如前置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等相关资料。
变更营业执照的面积需要的流程:
1、个体户经营者提出变更面积申请:
申请人登录当地工商局官网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并进行网上预约,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取号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受理:
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会即时受理并进入下一环节审核;如果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会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后重新受理;
3、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审查通过后,申请人领取《变更备案通知书》和《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