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并非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买方按合同履行义务,卖方以未办理过户手续为由解除合同构成违约。
法律分析
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只要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通常该类房屋买卖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虽然双方未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房屋所有权登记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故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若买方已按合同履行了义务,而卖方房主以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则卖方的行为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拓展延伸
回迁房私下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回迁房私下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取决于多个因素。首先,私下协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关键因素之一。如果协议内容与法律相悖,可能会导致其无效。其次,协议的签署双方是否具备法律行为能力也至关重要。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签署的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此外,协议的签署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也会影响其法律约束力。最后,私下协议是否经过公证或具备其他法律认可形式也会对其有效性产生影响。因此,在回迁房私下协议中,双方应当谨慎考虑法律约束力的问题,并在签署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性。
结语
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只要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通常该类房屋买卖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回迁房私下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符合法律规定、签署双方的法律行为能力、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双方应谨慎考虑法律约束力,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